会上,党委委员、副乡长张戈峰同志对近期河长制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,一是在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,村级河长巡河每周不少于1次的基础上,加大乡级、村级河长巡河次数,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,妥善处理,并由乡河长办进行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,确保实现河岸无垃圾、无杂物、无违章建筑、无影响行洪树木和河面无漂浮物的“五无”目标。二是对河道“四乱”进行全面排查清理,严格按照《河南省第2号总河长令》、《栾川县第3号总河长令》要求,对涉河问题按照《栾川县河库“清四乱”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暂行标准》(栾河办【2019】16号文件)的排查范围,全面排查并整改。
最后,乡长唐随章同志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再次进行了强调,对乡级、村级河长的责任划分进一步明确。